2018年1月11日傍晚,南京市玄武区区委宣传部宣传科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纪委红头文件的真实性。他表示,这个文件是区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立案调查程序,合规做出的处分决定。
“此事件虽只是个别部门、个别干部的行为,反映的却是一种作风问题,其实质是特权思想作祟。”该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对网络暴力说“不”》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据其介绍,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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