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港媒消息,古思尧于去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涉侮辱国旗,于上周五(2017年12月29日)在湾仔警察总部接受预约拘捕,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古思尧否认控罪,对两案的答辩均为“我系故意侮辱国旗,我唔认罪”(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我不认罪)。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最高法:工资欠条为证据起诉可按民事纠纷受理》一名当地居民称,这个工厂中大部分都是中国公民,他表示:“有一天我在这里洗车时,他们(中国人)正好出门吃午饭,我仔细数了下至少有50个(中国)人,他们平时就住在马路对面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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