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一、二审判决中,对于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状态有不同的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郑某明知魏某的妻子是有夫之妇,仍欲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导致案发的主要原因,郑某本身存在过错。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考虑到郑某本身存在过错,法院最终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严正批驳印媒涉藏错误言论》袁伍常女儿李芬曾告诉澎湃新闻,一、二审证据中并没有公司提到的巡视视频记录,“人社局和公司都没提出有这个证据用作质疑”。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