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据其介绍,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
从判决书来看,翟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为何还按照受贿罪判刑?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介绍,受贿罪是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不能构成此罪,但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共犯,构成受贿罪,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受贿。
《司法解释将"英烈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尽管目前朝韩会谈获得了短期的成效,使得半岛的局势趋向缓和,但长远的解决依然必须有美国的介入。”1月10日,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斯科特斯奈德(ScottSnyder)在日本经济新闻网上撰文中如是写道。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