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北京四中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走私的物品予以没收。
今年7月,南海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撤销梁某容、黄健国之间买卖瓷器、青铜器的买卖合同;黄健国返还瓷器、青铜器给梁某容,并支付852500元给梁某容,李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作为反诉被告,梁某容应返还黄健国已支付货款中的1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七案件被指令再审,最高法四巡改革加强人权保障》2008年1月,元瑞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200万,全部由余科建出资,其占60%股份,并未出资的邓伟年、莫定发和司机李某,各占了20%、15%和5%的股份。后来,经过两次增资,公司股本金增加至8200万,仍旧全由余科建出钱,持股比例不变。后经法院认定,邓伟年收受的股份价值14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