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明,2014年间,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2014年下半年,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1月4日,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
2016年6月,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袁伍常家属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
《山东港口青岛港连钢创新团队:中国智慧港口拓荒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王克勤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之便,在2014年至2016年间,为王某2、闫某、孙某、王某3等人,在承接中央企业工程项目、股权转让、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张绍霞在明知王克勤受的870万元钱未非法收入,但仍然予以窝藏,将钱款用于家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