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女,1958年出生,姜某与杨女士是夫妻。2016年7月30日早上七八点,杨女士做完早饭,姜某看见是烧茄子就很生气,一边吃一边骂杨女士,吃完饭后还不解气,拿菜刀向杨女士比划,后来又抓住杨女士的头发往墙上磕,又用双手掐住杨女士的脖子将她掐昏在客厅。
据任女士的弟弟任先生介绍,该店已开了4年左右,6日下午2时20分许,其姐姐和表妹赵女士正在店里的柜台内,两名蒙面男子一前一后进入店内。后面男子将卷帘门拉下,前面男子翻进柜台用刀逼住表妹脖子,另一男子用枪逼住其姐姐,然后声称只求财,让姐妹俩不能出声,要不会出人命。
《司法解释将"英烈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他们家现在是要求赔偿40万,我们已经垫付了医药费,一共是16000元,最多再赔偿1万到2万元。”幼稚园园长刘媛表示,幼稚园确实是有责任,但是对方不能狮子大开口,要么就是等伤残鉴定,走司法途径解决。“他们说孩子被打了嘴巴,我们了解的情况是没有发生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