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城县高国电器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施工与有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省吕梁市中院依据山西省高院的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环球网报道《日本经济新闻》1月11日报道称,关于日本政府基于2015年的日韩慰安妇协议提供的10亿日元,韩国政府正在讨论的方案是不返还给日本,而是将这笔钱用于建设与历史相关的纪念馆以及前慰安妇追悼碑等用途。另一方面,日本政府的立场是要求韩国政府切实履行协议,反对韩国方面再拨出10亿日元的方针。
《国务院发布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决定 全文》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人郑某明知魏某的妻子是有夫之妇,仍欲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导致案发的主要原因,郑某本身存在过错。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考虑到郑某本身存在过错,法院最终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