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他建议,专门建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组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组织法就是明确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和职责权限等。或建议各省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的实施细则。
《窝洛沽疑案:申冤3年终得无罪判决 真凶仍是谜》伊斯兰革命卫队德黑兰分支副指挥官考萨里对国营电视台表示,“我们不会允许动荡以任何方式在德黑兰持续。如果动荡持续,伊官员将会采取行动加以控制”。伊朗总统鲁哈尼则在2017年12月31日晚对全国民众发表讲话,称伊朗是个自由的国家,民众有权就社会议题发出声音,但不应破坏公共财产,不得非法集会,制造骚乱者将面临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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