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没有,目前我们能知道的,就是警方有一个关于此事的公告,然后有一份我女儿的官方死亡证明。今天有法医和我丈夫一起去了火葬场,等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大概还需要10天。
《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打印不便民 官方回应》此前,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发文字号显示为“玄纪审字(2017)81号”的“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纪委文件”已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该文件系“关于给予李钰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